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ღ★✿ღ★,规范实验室备案工作ღ★✿ღ★,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ღ★✿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ღ★✿ღ★,结合本省实际ღ★✿ღ★,制定本办法ღ★✿ღ★。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备案管理ღ★✿ღ★,适用本办法ღ★✿ღ★;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军队系统实验室除外ღ★✿ღ★。
本办法所称实验室是指从事与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ღ★✿ღ★、样本有关的研究ღ★✿ღ★、教学ღ★✿ღ★、检测ღ★✿ღ★、诊断等活动的一级ღ★✿ღ★、二级实验室(含移动式实验室)ღ★✿ღ★。
第三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建立健全备案工作机制ღ★✿ღ★,指导辖区内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备案宣传ღ★✿ღ★,并督促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主体责任班长说满分就可以上他ღ★✿ღ★。
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内实验室的备案登记工作ღ★✿ღ★,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验室ღ★✿ღ★,ღ★✿ღ★,发现备案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的ღ★✿ღ★,督促实验室及时更新备案信息ღ★✿ღ★。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本辖区内实验室做好备案工作ღ★✿ღ★,加强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班长说满分就可以上他ღ★✿ღ★,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ღ★✿ღ★。
(一)实验室或实验室设立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ღ★✿ღ★,依法从事一级ღ★✿ღ★、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ღ★✿ღ★,具备与拟开展的实验活动相匹配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ღ★✿ღ★;
(二)实验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ღ★✿ღ★、《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ღ★✿ღ★、《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通则》(NY/T1948-2010)ღ★✿ღ★、《移动式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GB27421-2015)等规定ღ★✿ღ★,配置与所从事实验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施设备ღ★✿ღ★;
第五条同一套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下的不同实验间ღ★✿ღ★,作为一个实验室备案ღ★✿ღ★;采用不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实验室ღ★✿ღ★,分别单独备案ღ★✿ღ★。
实验室备案前ღ★✿ღ★,实验室设立单位应就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ღ★✿ღ★、实验室布局合理性ღ★✿ღ★、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容的完整性与规范性ღ★✿ღ★、实验室拟从事的动物病原微生物有关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风险等进行自我评估ღ★✿ღ★。
第六条新建ღ★✿ღ★、改建和扩建的一级ღ★✿ღ★、二级实验室班长说满分就可以上他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 - 游戏官网ღ★✿ღ★。ღ★✿ღ★,应当在实验室建成后30日内向所在地州(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备案ღ★✿ღ★,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ღ★✿ღ★:
(三)实验室设立单位的生物安全组织管理框架图(能明确显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责和管理关系)ღ★✿ღ★;
第七条州(市)农业农村局在收到申报备案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ღ★✿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ღ★✿ღ★,应当现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报单位补正ღ★✿ღ★。
对申报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实验室班长说满分就可以上他ღ★✿ღ★,应当在20日内完成备案登记手续ღ★✿ღ★,并向其发放云南省一级ღ★✿ღ★、二级实验室备案凭证ღ★✿ღ★。备案凭证不得进行转让和买卖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pg电子Apgღ★✿ღ★,ღ★✿ღ★。
第八条实验室设立单位法定代表人ღ★✿ღ★、实验室负责人ღ★✿ღ★、实验室平面布局ღ★✿ღ★、重要设施设备(包括生物安全柜ღ★✿ღ★、压力蒸汽灭菌器ღ★✿ღ★、生物安全型离心机等)ღ★✿ღ★、实验活动范围等与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发生变更时ღ★✿ღ★,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备案部门提交更新备案信息申请ღ★✿ღ★。其中ღ★✿ღ★,实验室平面布局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ღ★✿ღ★、重要设施设备(包括生物安全柜ღ★✿ღ★、压力蒸汽灭菌器ღ★✿ღ★、生物安全型离心机等)ღ★✿ღ★、实验活动范围等与生物安全相关事项发生变更的ღ★✿ღ★,需再次完成实验室自我评估并提交评估意见及相关材料ღ★✿ღ★。
第九条因不再从事实验活动或变更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等原因需要取消备案的实验室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ღ★✿ღ★,设立单位应在30日内向原备案部门提交注销申请ღ★✿ღ★,由原备案部门注销备案ღ★✿ღ★。
第十条本办法公布前已经建成未备案的一级ღ★✿ღ★、二级实验室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ღ★✿ღ★,由实验室设立单位向应备案部门进行备案ღ★✿ღ★。
第十一条移动式一级ღ★✿ღ★、二级实验室需异地使用的ღ★✿ღ★,应当提前将实验室原备案材料ღ★✿ღ★、工作地点班长说满分就可以上他ღ★✿ღ★、时间安排ღ★✿ღ★、实验活动内容ღ★✿ღ★、实验室负责人ღ★✿ღ★、工作人员等信息向原备案部门和使用地的州(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班长说满分就可以上他ღ★✿ღ★,接受使用地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管理ღ★✿ღ★。
第十二条云南省一级ღ★✿ღ★、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有效期五年ღ★✿ღ★,有效期满前3个月应及时向备案管理部门申请重新备案ღ★✿ღ★。
第十三条州(市)农业农村局应当将实验室备案情况及时通报属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ღ★✿ღ★,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实验室备案及监督管理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ღ★✿ღ★。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当依法开展实验活动ღ★✿ღ★,按照要求在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信息系统上填报实验室信息ღ★✿ღ★,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实验室活动情况上报备案管理部门ღ★✿ღ★。
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ღ★✿ღ★,应当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理ღ★✿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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